《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石角镇南村村、界牌村、坪山大道等地块)》已于2026年7月22日获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
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将南村村地块、界牌村地块、坪山大道等地块项目共三个项目范围内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农用地(耕地、草地)、建设用地(公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现予以公告。
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录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查询或直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空间规划组(509室),电话:0763-3344020)咨询。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石角镇南村村、界牌村、坪山大道等地块)》公示图纸.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6年7月22日